在片场,平整的桌子不好找,8岁的短剧演员张乐云在千奇百怪的“桌子”上写过作业——服装组的行李箱、3张拼在一起的蓝色塑料凳、爸爸的后背、装盒饭的泡沫箱,有一次实在找不到平面,这个小姑娘趴在地上写字。
担任主演的时候,张乐云就用不上“桌子”了,她没时间写作业。短剧行业用“顶天立地”形容主角的时间表。最久的一次,她早上4:30出工,第二天早上8:43收工,全剧共29场戏,她几乎都在。
在张乐云的印象中,守时的剧组一天拍14个小时能收工。这个小演员的视频日志记录了她拍戏的一天:5:30到达剧组化妆,早上9:00多,她已经拍完两场戏。
“这会儿同学刚刚坐到教室里。”她对着镜头,用学校的时间刻度比量自己的日程。
张乐云母亲不想让女儿耽误太多学业,她立下规矩,一个月最多接两部短剧,“一半时间拍戏,一半时间上课”。在带娃拍短剧的家长里,她算是重视孩子学业的。
近两年,短剧行业“萌娃”题材势头正盛,一些六七岁的小演员片约不断,有些会比同龄人晚一年上小学。面对公众质疑,曾有让孩子延迟入学的父母反驳,影视圈的机会稍纵即逝,成为童星的性价比更高。
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研究员闫姝月2022年曾参与“未成年演艺人员权益保障”专项调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调研情况,国内实际参与各类演艺活动的未成年人有近100万人。仅江苏省苏州市某经纪公司,5年向全国输出1000余名“童星”和超过1.5万名“童模”。
项目组负责人、北京信用学会青少年诚信培养专委会主任雷小政提到,未成年演艺人员权益保障不再属于样本量有限的小众数据,更不是囿于一地的局部性问题,目前,这一领域存在诸多立法空白地带及法律模糊、规范冲突之处。未成年演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落实,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方面,必须汇聚各方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调研中,项目组发现许多儿童演员在人格权、财产权、个人信息和受教育权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或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闫姝月说:“一些参与短剧拍摄的儿童演员,一旦缺乏充分保护,实际上就容易陷入变相辍学、监护缺失的状态。”
“似乎没有退学,但长期不去学校”
“变相辍学”,指的是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籍保留,但上学的时间不足,甚至不去学校。
近几年,短剧产业蓬勃发展,对未成年演员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儿童饰演的角色,从配角逐渐发展到主角。这些题材多结合穿越、重生、豪门等成人“爽文”套路,有的则通过“小孩演大人戏”制造反差感和戏剧冲突。
咨询公司德塔文影视观察数据显示,以儿童为主角的“萌娃短剧”,市场占比长期靠前,2025年6月的关注人数占比4.31%,跻身市场前六名,现象级作品不断涌现。为数字化内容提供大数据的公司DataEye曾发布2025年年度百强短剧,第一名是儿童主演的《小小球神不好惹》,此外,《选个纨绔当爹,养成皇帝就好了》《穿书之炮灰变身天道亲闺女》等多部“萌娃”短剧播放量突破10亿人次。
市场需要的各年龄段小演员穿梭于横店、郑州、西安等地各大短剧片场,争取饰演角色的机会。
“一开始当成兴趣班,让他试试看。”短剧小演员小旭的母亲回忆,2025年3月,3岁多的小旭偶然拍了一条广告片,一天拍完,过程很轻松。几个月后,小旭又被一部短剧选中,“拍了好几天”。片约多的时候,三四岁的小旭曾有大半年时间不去幼儿园。
5年级的阿飞在拍摄短剧的片场上网课。他的母亲认为,在剧组,孩子“反倒学得更多”“学习更有针对性”。她说,片场没有电视机、平板电脑、玩具的诱惑,“啥也干不了,除了拍戏只能看书、写作业、刷题。”记者此前曾走访多个短剧拍摄片场,发现小演员候场时,多用父母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上网课,手边往往也堆放着识字卡片、习题集等学习资料。
阿飞拍戏期间,母亲会根据学校课程进度,给他安排网课。这些“陪拍”家长除了讨论孩子的戏约和通告,聊得最多的话题就是网课、学习机,以及如何平衡“学业”和“星途”。
“语数英”课程是家长的首选,阿飞过去还学过编程,获过奖,最终放弃。有时,他母亲也觉得可惜,转念一想又安慰自己,“AI发展成这样,编程已经不香了”。
由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明确规定,一至八年级每学年新授课时间35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33周。具体来说,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4课时,九年新授课总课时数为9952。小学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初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
这意味着,按照国家设计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一名三年级的孩子,每周要有20个小时的学习时间,这20个小时还应包括除语文、数学、英语外的其他课程。
3月27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强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禁挤占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时——不过,这些课程往往不在短剧小演员家长要“平衡”的范围之内。
在实践中,短剧拍摄周期通常在一星期左右,不会因为小演员要上课就把拍摄时间调整到周末或寒暑假,小演员需要向学校班主任临时请假。两年前,6岁的张乐云还是个“新人”,一条典型的工作时间线是,晚上8:00母亲接到片约通知,收拾东西马上出发,从家赶到片场大约4小时,深夜2:00才到酒店休息;第二天早上4:30,张乐云去剧组所在的酒店化妆,7:00到片场,候场到下午2:00开始拍摄。
闫姝月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未成年演艺人员并非仅指一般意义上的“童星”,还包括特约演员、角色演员以及占比极高的群众演员等类型。
数量最为庞大的儿童群众演员,正是“童漂”一词所指的主要群体。不少年龄在4-12周岁之间、处于义务教育关键阶段的孩子,随家人长期驻扎在一些影视基地。他们中,短剧小演员比长剧小演员流动性更强,有时需要频繁“赶场”。

闫姝月表示,这种长期处于等待拍摄的状态,可能影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连续性,进而降低教育质量,形成一种“似乎没有退学,但长期不去学校”的现象。在实践中,一些演艺经纪机构、经纪人员或小演员父母虽在事后为小演员补课,但由于缺乏规范的教学环境和课堂互动,补课效果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河北省某中学一位班主任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该校针对学生请假有严格规定,学生连续请假超过3天要报备学校,连续请假两周则要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迫于学校的压力,一些家长选择把孩子转学到常驻影视基地所在地的学校,公立校进不去,就选择私立校,“也要看班主任,有些小学管得不是很严格”。
小旭妈妈观察到,每年期末考试的时候,影视基地最缺“大孩子”,剧组和经纪人常常无法理解,“他们觉得,想拍戏,书就不要读了,考试也不要考,过来拍”。
前述项目组专家表示,确实有一些儿童演员家长带孩子在影视基地附近长期居住,聘请家教老师上门授课,仅在期中、期末时回校考试。还有一些儿童演员一年中有近半年时间跟随剧组辗转拍摄。由于长期脱离原有学习活动和校园环境,不少儿童演员逐渐产生厌学情绪,不愿返校上课。
针对学龄儿童少年一学期内从事演艺活动的期限等,一些地方进行了专门规定。例如,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规定,相关单位或个人使用童模进行拍摄等活动的,必须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童工。连续使用童模超过一周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导致童模辍学或变相辍学的,被列为属于使用或变相使用童工的情形之一。
美国好莱坞所在地加利福尼亚州,为预防学业中断,学龄演艺人员申请从业许可证,需要由学校出具学业证明,载明其具有“令人满意的学业和出勤记录”。此外,持有许可证的儿童可据此缺席学校考勤,但每年缺席次数不得超过5次,每次最长不超过5天,在缺席期间,应按规定由经劳工部认证的工作室、教室进行指导。
比成绩下滑更隐蔽也更危险的代价
很多家长陪孩子到了影视基地才意识到,离开学校,受影响的不只是学习成绩。
比如,引导一个4岁孩童理解并演绎超出其认知的剧情,是家长的课题。母亲和小旭解释“皇子因母妃偏心而难过”,需要将古代宫斗剧情转化为孩子能理解的场景:“妈妈在家里喜欢哥哥不喜欢你,你看到妈妈和哥哥很亲密,会不会难过?”小旭随即感到困惑:“为什么妈妈只爱哥哥?”
小旭妈妈还反复告知孩子,“这是假的,不是真的”,并请专业表演老师帮助孩子在戏剧与现实间建立界限。
演短剧还是在小旭身上留下了痕迹,他表达拒绝时会脱口而出背过的台词:“不,你能奈我何。”阿飞有一个3岁的妹妹,哥哥试戏时,妹妹就在旁边听,有的时候,她会突然说出哥哥说过的台词,比如“臭丫头”。
不过,阿飞的母亲认为,已经懂事的孩子,比如11岁的儿子,已经能较好地分清剧情与现实,表演出适当的情绪,她不害怕孩子出不了戏,“短剧节奏那么快,恐怕都没入戏”。
但这个“看得很开”的母亲仍旧坚持孩子必须回归校园,“一个月最多拍一部短剧”。她曾听剧组工作人员讨论,出道早的孩子,“演得好,但听不懂同龄人说什么,同龄人也听不懂他的话”。这种同龄社交的“失语”,是她认为比学业下滑更隐蔽、也更危险的代价。
另一方面,她认为剧组工作人员的认知水平良莠不齐,存在大量没有正规从业资质的临时工作人员,面对未成年人,他们经常口无遮拦。
一些孩子长时间浸润在成人主导、利益交织的剧组环境中,被迫加速“社会化”。小旭母亲描述,一些孩子见到陌生人,会条件反射般地进行自我介绍,会在言语上讨好化妆师和导演,换取更好的镜头或下次机会,还会说些俏皮话打动现场的人,察言观色的能力远超同龄人。
一位成年演员记得一个被投诉的小演员,三四岁的模样,没有父母陪伴。古装造型需要维护,和他搭戏的成年女演员就让服装师整理。孩子也跟着喊“服装,服装,我的衣服散啦,快来帮帮我呀”。
在其他演职人员的鼓励下,男孩此后学着大人的样子,更加大声地喊“服装,服装,你怎么做事的呀,快来给我穿好衣服”。
服装师回应“你再喊我就揍你”,还给男孩的经纪人打电话投诉。很快,孩子被经纪人带走了,“一直到收工他都非常安静,一个人坐在凳子上,默默地吃饭、看手机”。
这位成年演员发出感叹,如果孩子的父母在,情况可能会不同。前述项目组此前调研时就发现,许多儿童演员来自全国各地,并辗转数地拍摄,一些父母将孩子全权委托经纪人照管。某地曾发生无资质“经纪人”性侵未成年演员案,检察机关办案时发现,嫌疑人长期负责这些儿童的日常起居。
项目组建议,为预防不法侵害和安全事故发生,应当在住宿登记与管理、试镜场所上进行严格把控,并同时强化相应的强制报告义务。
在闫姝月看来,未成年演员往往由经纪公司或小演员自行运营社交账号,当这些稍有名气的孩子活跃在社交媒体上时,他们往往暴露在更广阔也更危险的空间里。
此外,闫姝月还提到,未成年演艺人员所吸引的粉丝群体往往也以未成年人为主。部分未成年人在参与线下追星“应援”活动时,由于缺少家庭和学校的有效监护,容易在聚集时互相影响,引发不良行为。
通过对诈骗犯罪、猥亵儿童犯罪、强奸犯罪等相关个案的追踪与分析,项目组认为,应当以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为基本着眼点,充分考虑促进未成年演艺人员正常社会化发展的现实需求,推动立法规定的特别保护、优先保护等措施在该群体中得到切实适用,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效能,形成协同保护合力。
一些家长同意“冬天穿纱、夏天穿袄”
在片场,守住孩子权益底线的应是其监护人。但项目组在调研时却发现一些父母的培养理念从“成就儿童”转向“消费儿童”,忽视了家庭教育和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障。
小旭的母亲并不否认,有一种家长,认为拍短剧的前途会比读书好,因为“赚的钱现在就能看到”。她还说,有人会将“能熬夜、能吃苦”作为孩子的竞争优势,因为这对剧组而言,意味着“配合度高”。
剧组评估孩子,也评估家长的“配合度”,有些短剧剧组要求家长全程陪同。
小雅9岁,平常接一些平面模特或者宣传片拍摄工作,母亲每次都会全程陪同,“如果孩子情绪不对或者导演有什么要求,我能及时引导”。

小雅母亲认为,剧组挑选孩子时,“长相其实不是很重要”,核心是孩子的配合度、表现力,以及家长的配合程度。“好沟通、不耽误事”的家长更受欢迎。相反,如果家长“事多”——比如心疼孩子冬天穿夏装、夏天穿冬装,就可能在业内被标注为“事多的”或者“妈宝的”,影响孩子获得工作的机会。
小演员的权益底线被一步步退让,一些家长从同意“冬天穿纱、夏天穿袄”开始,到接受孩子淋雨、落水、赴火场、吊威亚……小演员的片场安全常常被“敬业”这个常属于成年人的职业道德标签模糊掉。
项目组在全国各影视基地实地调研时发现,有的小演员家长未经核实,随意托付他人照看孩子的行为时有发生。在监护人委托照护、被委托人或经纪人不在场时,一些剧组对儿童演员的表演安全重视不足,在拍摄强度较大的情况下,也难以兼顾对儿童演员安全的关注。
小旭母亲见过最极端的情况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连续拍摄了48小时没休息。还有孩子因极度困倦,站着打瞌睡时一头栽倒,昏厥送医。有家长告诉记者,“进入这个行业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哪个剧组不熬夜”。也有人说,孩子吃的苦其实没想象中那么夸张,“哪个剧组都怕出事”。
在某种程度上,小旭母亲理解这些监护人。她观察到,影视基地的“小演员”生态圈里,约七成家庭是像她一样的“体验派”,父母有本职工作,将孩子拍戏视为课外活动;还有约三成是“长期漂”,举家驻扎,孩子演艺收入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今年1月8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要求遏制儿童微短剧的“成人化”倾向、纠偏“工具化”倾向、抵制“娱乐化”倾向,防止因创作不当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管理提示发布后,多部儿童短剧拍摄计划暂停或延期。3月10日,“红果短剧”发布违规内容治理公告。平台对儿童类微短剧的审核要求持续收紧。
小旭母亲告诉记者,眼下,一些投资人为规避风险,不愿意再投以少年儿童为主角的题材,大量项目“腰斩”。这保护了未成年人免受不良内容影响,但也让一部分以此谋生的家庭“失业”。另一方面,最核心的未成年人工时、休息保障等劳动权益问题,仍处于灰色地带。比如,除了极少数的“爆款小孩”,哪怕是4岁的小演员,也没有能力将工作时长和超时条款写进合同。
时间紧迫时,剧组会对状态不佳、想睡觉的孩子表现出急躁情绪。一条清晰的压力传导链条是:剧组不会向孩子发火,而是向经纪人施压,经纪人再向家长施压。站在链条最末端、毫无话语权的,正是疲惫不堪的小演员。
绝大多数普通小演员的休息时间是爸妈从现场争来的。争取的过程是一场博弈,剧组会说“再坚持一下”,家长必须强硬地表示“没法坚持了”,才能为孩子换来片刻喘息。
高强度、不规律的工作,最先侵蚀的是健康。小旭母亲观察到,一些一直待在剧组的孩子,身高比同龄人要矮。与此同时,矮小的身材又意味着某种“优势”——一个7岁的孩子如果拥有5岁的身高,就能以7岁的理解力去演5岁的角色,有望成为剧组的最优选择。
对儿童“工作时间”的保护,78年前就已经在国际上形成共识。1948年,《国际劳工组织工业部门未成年人夜间工作公约(第90号)》明确规定,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一般不应在公司、工业企业或其附属机构里被雇用或用于夜间活动。
世界各国对儿童从事演艺活动进行了工作时长的详细规定。日本的劳动标准法规定,电影、戏剧等,可让12岁以下儿童在学习时间外就业,但一天不得超过7小时;晚上8点至次日早上5点,不得让其劳动。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劳动法规定,未成年演艺人员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8小时,只能在上午5点到晚上10点之间工作。非上课前一日可工作至深夜12:30,但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晚于深夜12:30。2-6周岁的儿童每天在工作场所最长不得超过6小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其余时间用于娱乐和休息。对工作时间豁免的申请仅限于8岁以上未成年人。
小旭现在已经不接拍短剧了,他说“拍戏开心,但是也很辛苦”。他懂得了谋生不易,有了储蓄意识,也隐约感到自己与同龄人不同。对于未来,小旭母亲计划孩子上小学后以学业为重,只酌情接触少量广告或长剧。她认为,“长剧是另外一个世界,更规范”。
据公开信息,浙江省从2021年就开始探索如何保障未成年演艺人员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彼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刚刚施行,其中新增了关于未成年人参与演艺活动的原则性规定。
据悉,前述项目组深入全国几个有代表性的影视基地,与演员、经纪人、剧组人员、管理机构广泛交谈,摸清产业链每一个环节的具体情况。2022年7月26日,依据项目组调研报告,中国最大的影视基地横店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联合会签了国内首个针对未成年演艺人员的综合性地方保护机制——《关于依法保障未成年演艺人员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文件出台了,如何让它的条文走进片场?对此,当地曾组织经纪人、剧组开会培训,还印刷宣传册,供家长、演员和从业者取阅。
公开信息显示,“实施意见”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未成年演艺人员从事或参与演艺活动时,单次不得持续超过4个小时,每日从事或参与演艺活动总时长不得超过8小时。除非摄制组等提供合理的事由和必要的配套措施,且经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成年演艺人员本人同意,不得要求未成年演艺人员在夜晚10点之后从事或参与演艺活动。

2023年10月1日,横店影视城官方注册小演员证上线,详细列举未成年演艺人员参演须知,还需要在申请时,填写年级段、入学时间、请假起止时间及请假期间学习方式。
挑战也无处不在。上述“实施意见”不像法律或行政法规具备强制性。一名参与调研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告诉记者,“实施意见”的主要作用,是把这些分散的职责,聚焦到“未成年演艺人员”这个具体场景,让部门更加明确各自的职能。
孩子的人生没有“重来一次”
规则清晰、共识明确,小演员的权益为何仍然在受到侵害?
小雅母亲告诉记者,这个行业有残酷的“信用体系”。最让从业者畏惧的惩罚之一,是“全网通报”。
剧组最怕因演员变动耽误全组进度。如果一个孩子或家长出现过临时爽约的情况,经纪人可能会在各个通告群里进行“通报”,“以后就再也不用了”。这意味着孩子可能被整个地域性的行业网络拉入黑名单。
这种信用制度,导致了另一个现象,孩子生病也不敢轻易请假,更不敢得罪经纪人或选角副导演。
低成本制作的广告或短剧,通常没有“备用演员”的预算,甚至主演都可能前一天定,第二天进组,候场休息的时间背台词,实在背不会的,就在拍摄时,“家长念一句,孩子跟着读一句”。
有些时候,小演员开拍前一天才拿到属于自己的剧本,这时如果发现内容并不适宜,选择退出也算“放鸽子”。
进组前,家长往往只知道是拍广告、宣传片或短剧,但对拍摄的具体内容、场景、要求可能并不完全清楚。如淋水、夜戏等特殊要求,剧组也无法做到全部说明。
大多数时候,工作群里的通告简单到“9-10岁男孩,报童,需要试戏”,附上地点。信息再多一些的,会写上要求“4岁男孩,现在马上能出工的,不爱哭的,能闭上眼睛配合剧组的”。
几位儿童演员的母亲都对记者提到一个共性问题,孩子遇到过短剧台词过于成人化、拗口的问题,但家长和小演员本人都没有和剧组商谈的余地,“腰部的小演员没什么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空间”。
事实上,国家广电总局出台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详细列举了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包含的内容。有专家提到,在实践中,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中,由未成年人保护专员进行播前审查已较为常见,但在影视剧等剧本创作、拍摄等前期环节中,很少进行专门的伦理审查。根据调研发现,有的儿童影视作品过分凸显成人视角,甚至引入虚假作秀、激化矛盾、享乐拜金等情节。
演艺活动中针对内容进行伦理审查是各国通行做法,比如在一些国家,童星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表,载明其从事演艺活动的性质和范围,如是否包含恐怖、暴力、污秽等内容,经审核后才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小旭母亲告诉记者,剧组其实并不缺愿意补位的小演员,很多时候,是100多个孩子,争抢一个角色的出演机会,哪怕这个角色可能只有几句台词。所以,即使具有代表性的影视基地“横店影视城演员工会”公众号2018年就发文表明儿童演员的工时单价比成人更高,实际上小演员反而最容易被压价。
小旭母亲还提到,很多剧组和儿童演员经纪人会以“攒简历”的说法,诱导孩子免费出演。
某市曾有过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虚构了“副导演”的身份,向那些盼着孩子崭露头角的家长承诺,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就能获得与知名演员同台演出的机会。数位家长轻信了这套说辞,被告人最终诈骗得手数十万元。
作为亲历者,阿飞母亲对当前国家治理“萌娃短剧”的政策,有着复杂的看法。一方面,她理解并支持保护未成年人;另一方面,她认为短剧为许多普通家庭的孩子,提供了低门槛体验表演、发展演艺事业的机会,担心“一刀切”式的监管。
“有时候觉得,好像只有我们不愿意(小演员超时工作、失学),孩子的监护人反而愿意。”闫姝月指出,剧组要控制成本,时间就是钱;有家长觉得有机会赚钱或出名;孩子自己觉得不用上学挺好玩……“一些强制性手段的实施效果仍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和完善”。
当前,项目组仍持续关注网络空间和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新问题与新挑战。闫姝月注意到利用AI技术生成的短剧,可以凭空“造娃”,她建议,在短剧创作中,如剧情需要呈现暴力、血腥等不适宜未成年人出演的镜头,可探索通过AI等技术手段进行替代,以减少未成年人直接参与相关场景的拍摄。与此同时,雷小政任职的北京信用学会,作为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基地,与多地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部门积极合作,促进演艺活动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与青少年保护工作的实质平衡。
随着短剧产业在全国多个城市开花,一个自然的追问是,横店的经验,能不能复制到全国?
一位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年的调研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比措施更根本的问题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最缺”。“不管是剧组还是相关部门,如果只把它当成一项多出来的、麻烦的工作,是做不好的。”她表示,“写剧本的、选角的、剧组管理的,每个环节都要绷紧保护未成年人的弦,而不是唯经济论、唯流量论。”
她始终认为,未成年人保护这项工作,不能出了问题再反思,预防比惩罚更重要,孩子的人生没有“重来一次”。
(为保护受访者隐私,阿飞、小旭、小雅、张乐云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