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彩云)在国新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表示,海南自贸港全面封关运作将于今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
据悉,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已筹备5年多。王昌林介绍,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在12月18日这一天启动封关运作,具有重要象征意义,也向世界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信心。
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飞介绍,封关政策方面已准备就绪,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禁限清单、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等政策和配套文件都已制定,封关硬件设施通过国家验收,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智慧监管平台等信息系统也已建成,正加紧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大样本、实战化压力测试,确保既“放得开”也“管得住”。
“零关税”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的主要特征之一。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全岛封关运作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零关税”商品范围将由目前的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约占全部商品税目的74%,比封关前提高近53个百分点。此外,封关后享惠主体范围将明显扩大,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介绍,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大幅提升了货物贸易管理的透明度和货物贸易的开放度。《清单》首次全面系统地列明了国家现行实施禁止、限制管理措施的进出口货物、物品范围,有助于经营主体清晰便捷地了解管理边界;《清单》还对60个商品编码的旧机电产品取消了进口许可证管理,覆盖约80%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允许38个商品编码的产品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保税维修,实现该领域全国最高开放水平。
袁晓明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抓好《清单》落地实施,让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